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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表时间]:2015-05-29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年度计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以及科技与金融专项、海洋与渔业专项,主要围绕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全面深化改革和科技工作为重点,着重加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驱动和科技自主创新、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研究及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政策性研究(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民办科学研究机构及各级各类决策咨询研究机构。

2、项目负责人只限一人,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限报一项,并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二项项目的申报。

3、申报项目应符合软科学计划定位要求,能为我省各级决策部门提供针对性、实用性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

4、申报者承诺将严格执行科技报告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5、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中第三部分第二条的规定,对部分申报单位本年度实行限额申报或者暂停申报资格 ,我校今年的申报限额为20项。

三、申报要求

1、重大项目在研究期间须提交一份有针对性的、时效性较强的专题调研报告。

2、在研或未完成结题(包括结题未通过)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3、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4、重大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2015年12月31日,一般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 2016年6月30日。

四、申报流程

注意:由于科技处后台无法上传附件,申报书请到 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Default.aspx相关下载中自行下载。另外,请一定用今年的申报书,如果有的申报人使用往年的,一律按形式审查不通过执行。重大项目名称一律不得更改。一般项目申报领域一律不得自创

附件1:2015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

一、重大项目

1、重大项目支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重点围绕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和科技自主创新进行立项,以服务决策需求立足实际应用为导向。

重大项目选题:

1)加强山东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科技创新案例及机制研究

2)山东省县域科技工作现状及对策研究

3)影响山东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瓶颈制约问题研究

4)山东省高新区创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5)山东建成环渤海地区重要增长极的科技支撑研究

6)山东省促进技术转移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7)国外技术创新驱动产业转型方式对山东转调创的启示研究

8)促进山东省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关键问题研究

9)山东省高水平专业公共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研究

10)山东省规模以上企业科技研发活动的绩效及对策研究

11)鲁粤苏浙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比较研究

12)山东打造海上战略支点融入“一带一路”的途径与对策研究

13)山东生态省建设需破解的瓶颈问题研究

14)德国工业4.0发展战略对山东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启示研究

15)企业健全人才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机制研究

16)“一带一路”战略与山东对外开放研究

17)山东普惠金融组织发展对策研究

18)推动山东省民间融资市场化公开化研究

19)山东省社会力量办医模式机制和政策研究

20)加强山东省新型智库体系建设研究

21)山东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研究

22)山东省大学创客团队现状调查及发展前景研究

2、重大项目题目不得调整,不得增加副标题,具体研究内容可自行拟定。优先支持决策部门与研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了解和掌握我省政策需求,参与省委、省政府和省科技厅调研论证、政策分析等方面的人员和研究团队。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来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4、每个重大项目原则上只确定一个申报者。

5、申报须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申请书”,并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一般项目

1、一般项目由申请人在指定选题领域内自行设计选题和研究内容,鼓励自由探索。申报题目不得与本年度重大项目相同。

选题领域:

(1)我省区域发展战略实施问题研究;

(2)我省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研究;

(3)科技创新引领经济转型升级问题研究;

(4)创新驱动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问题研究;

(5)生态山东建设问题研究

2、一般项目全部为自筹经费项目。

3、项目负责人 应具有 博士学位,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书面推荐。

4、申报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经费来源,经费未落实的,不得申报。

5、申报须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和“一般项目基本信息表”,并报送纸质申请书(一份)和基本信息表(三份)。

6、“一般项目基本信息表”内容和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和单位相关信息,否则按评审不通过处理。

三、研究专项

1、科技与金融专项。立项10项左右,由山东省金融学会资助,主要支持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促进企业竞争力研究。

2、海洋与渔业专项。立项10项左右,由省海洋与渔业厅资助,重点围绕创新驱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研究。

3、项目负责人 应具有 博士学位,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书面推荐。

4、申报须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和“一般项目基本信息表”,选择相应的专项名称,并报送纸质申请书(一份)和基本信息表(三份)。

5、“一般项目基本信息表”内容和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和单位相关信息,否则按评审不通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