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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表时间]:2015-03-11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就做好2015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推进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理论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基础理论类研究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选题应结合学科建设,拓展理论深度,注重中国特色,着力推出对理论创新和文化创新具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应用对策类研究应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选题应以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青岛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为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资格。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具有研究能力的人员可联合科研单位开展项目申报;申请青年项目者(含项目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年度项目,参与其他年度项目合计不超过两项。承担在研的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包括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招标项目、委托项目、中心项目,市“双百调研工程”项目等)的负责人不能参加此次申报。

(三)项目类别。本年度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项目,均为后期资助经费项目。

(四)成果形式。本年度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

(五)完成时间。论文和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为1年至2年,著作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为2年至3年(均以立项通知书确定的立项时间起算)。不能按期结项的,可以书面形式申请延期结项。

(六)结项要求。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CSSCI来源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并附有市委常委或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副市长等领导的肯定性批示。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予结项。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获得批示时,均应注明“2015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获准立项的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承担方要按照项目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若有变更项目负责人、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项目延期完成、中止项目协议、撤销项目等重要事项变更者,应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三、评审办法

(一)评审程序。2015年度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采取网络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社科规划办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社科评委开展网络评审;网络评审结果产生后,组织网络评审评委进行会议评审,复核网络评审结果;会议评审结果经网络公示后,报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批。为提高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质量,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市社科规划办将邀请省内外部分社科专家参加网络评审。

(二)经费支持。市社科规划项目实行后期资助。论文、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10000—15000元,其中,1年内完成研究成果的每项资助15000元,2年内完成研究成果的每项资助10000元;著作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20000—30000元,其中,2年内完成研究成果的每项资助30000元,3年内完成研究成果的每项资助20000元(均以结项评审会确定的时间为准)。对按要求结项的项目,市社科规划办根据《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结项手续,拨付后期资助经费。延期结项的项目不给予后期资助。

(三)监督形式。市社科规划办邀请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及实际工作部门有关同志担任评审监督员,全程参与市社科规划项目立、结项及评审工作,进一步增强市社科规划项目评审的公开、公正性。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的相关通知、表格及评审结果将在青宣网(www.qdxc.gov.cn)及时发布。

四、课题指南

申报项目可以围绕以下内容设计选题,也可自行设计选题:

(一)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问题研究

(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

(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研究

(四)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研究

(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及转化研究

(七)青岛市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益问题研究

1.青岛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问题研究

2.青岛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问题研究

3.青岛市推进产业发展转型升级问题研究

4.青岛市培育新兴经济增长点问题研究

5.青岛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

6.青岛市培育对外开发新优势研究

(八)青岛市全面深化改革问题研究

1.青岛市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研究

2.青岛市全域统筹发展研究

3.青岛市农村改革发展研究

4.青岛市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研究

5.青岛市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九)青岛地方历史文化问题研究

1.青岛历代典籍整理与研究

2.青岛地区地方党史研究

3.青岛地区乡规民约研究

4.青岛地区家族文化研究

5.青岛地区家训、家规、家风研究

6.青岛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7.青岛市学习型城市建设研究

8.网络文化与新媒体建设问题研究

9.互联网应用与管理研究

10.网络舆情与应对策略研究

(十)青岛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问题研究

1.青岛市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研究

2.青岛市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研究

3.青岛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研究

4.青岛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问题研究

(十一)文明青岛建设专项

1.青岛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研究

2.青岛志愿服务培育机制研究

3.青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研究

4.青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研究

(十二)金融专项

1.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信用风险防控研究

2.财富管理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研究

3.青岛市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研究

4.青岛市保险资金运用机制研究

5.金融服务与青岛地区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书填写要求。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除封面填写内容用三号宋体外,其余均用小四号宋体。“项目类别”填写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或专项项目,“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如“哲学”。各单位应对申请书填写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为申请人承担信誉保证。对申请人在申请书填写及申报过程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各单位汇总整理后,统一向市社科规划办咨询。

(二)申报资格审查要求。各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应在项目申请书“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填写本单位审核意见;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相关材料不予提报。

(三)申报方式。申报日期截止到2015年3月18日。项目申请书均以“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如xx大学赵xx)作为文档名称,项目申请书不需报送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