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师资培养计划
1、各系部参加在职培养的教师总人数控制在本系部在职职工总数的5%以内。
2、培养形式: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出国进修、教育厅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教育厅国内访学项目、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等。
3、待遇:参加培养的教师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保留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绩效工资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计划批准后,各单位要积极主动为教师联系培养单位,教师外出培训前,各单位要报送详细的培养计划以及落实培养计划的措施。
5、教职工完成相关培训后,应面向本单位全体教师报告所取得的学习成果,并及时将所获学历、学位及相关档案材料报人事处人力资源科,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将个人学习和报告总结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
6、在职培养人员一般具有下列条件:
(1)在学校正式工作满3年;
(2)2012年起未参加过各类师资培养(培训);
(3)2012年以来年均能完成岗位职责,考核合格以上;
(4)已列入2012、2013和2014当年培养计划但未完成计划者不得申报2015年培养计划。
7、2015年度师资培养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允许再修改。
学院要求:各位老师请认真查看人事处2015年度师资培养计划的通知和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师资在职培养暂行规定(详见附件一),各系部主任将报名的老师及培养方式进行统计后(统计表见附件二)于12月1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qustzhangyani@126.com。(报名人数需控制在本系部在职职工总数的5%以内)
附件一:edit/uploadfile/201411/2014-11-25-9-5-43.doc
附件二:edit/uploadfile/201411/2014-11-25-15-2-50.xls
学院办公室
201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