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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副教授等报送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表时间]:2014-11-14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请校内职称评审通过的副教授、讲师、实验师人员按照如下要求报送职称评审材料:

2、表格中须粘贴1寸证件照片,本人签字。

3、讲师无需填写论文重复率信息。

4、请于2014年11月19日之前将上述表格1份和个人2寸证件照1张报送至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图书馆楼4023)。其他材料无需报送。